教学工作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15-06-18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部、各班级及全体学生: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一环,是检测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本学期期末考试也已经陆续展开。为严肃监考纪律,从严治考,也为学生营造公平、公正的考风考纪环境,有关院部及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监考人员选派、培训、考试实施工作。根据《1929cc威尼斯考务工作规范》(武纺大教[2012]51号)、《1929cc威尼斯监考工作规范》(武纺大教[2012]53号)、《1929cc威尼斯学生考试规范》(武纺大教[2013]97号)等文件,要求:

    1.考前宣传、动员、传达、教育要到位,各二级院部要针对监考人员、全体考生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形式多样的考前主题班会、诚信教育活动,使“尊重知识、作弊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

    2.教务处要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安排与协调工作,要特别注意各环节中风险点的排查与管控,制订应急预案。考试期间,教务处、学校督导组要对考场开展巡查工作,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3.各院部要按照规定派出相应的监考人员,禁止安排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担任监考老师。期末考试中,任课教师所在院部安排主考,主考必须由在职教师担任,佩戴监考牌上岗监考。

    4.监考教师必须按教务处和院(部)安排的时间、地点到达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教师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监考的教师,至少提前一天说明情况,由选派院(部)负责调换,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5.期末考试期间,监考教师须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考试日程表指定地点领取、核对试卷,至少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熟悉、布置考场,清点考卷及考生人数,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6.学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听从监考老师的指挥,遵守考试规范,否则将严格按照考试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7.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当根据操作规程安排考场座位,应隔行、隔位安排考生就座,维持良好的考场秩序。发现考生座位不规范,应及时调整。

    8.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必须对考场进行检查,学生课桌、抽屉及周围不得放置任何教材、参考资料,开卷考试可留有主考教师允许使用的参考资料。

    9.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考。监考教师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不得闲谈、吸烟,不得看书、看报、批改作业,不得串岗、打瞌睡,不得从事与监考无关的活动。

    10.各院部、全体监考人员要按照规定,规范考务及监考工作。对于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启动应急预案。要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作弊考生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得姑息。

    11.各任课老师要按照教学档案管理规定,规范期末考试试卷、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12.学校考风考纪督查小组成员单位务必派出负责人,对三个校区的每个考场进行全面监督、巡查。各院部应组织由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的巡考小组,成员包括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专任教师、教学秘书、辅导员等,对本学院学生,以及派出监考人员所在考场进行巡查,巡查情况应上报教务处。欢迎各职能部门派出监考人员、巡查人员,支持我校考风考纪建设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文件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1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