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关于做好201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14-11-24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是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提升学位论文水平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1929cc威尼斯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附件1),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201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具体要求如下:
    1.2013级研究生开题报告会由本学科5或7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专家组成审核组。
    2.学位论文开题前,研究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结合导师及学院所承担的研究项目、课题以及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选题,广泛查阅文献,深入调研,制定学术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3.开题审核小组、导师必须确保研究生所做开题报告内容与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一致,符合本专业的培养方案。
    4.学位论文开题应以公开方式进行并采用PPT等手段以保证良好的视听效果。
    5.为保证开题质量,2013级研究生开题仍采取末位淘汰制,培养单位可组织多次开题,并及时对未通过研究生提出修改意见。
    6.研究生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改变研究课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课题者,应由学生提出申请,并由导师写出书面报告,陈述更改理由,经培养单位开题审核小组同意、送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另做开题报告。
    7.201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的时间由各有关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工作进度进行,但最迟应于2014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在确定开题时间后,应至少提前一周将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地点及组织工作的具体安排报送校研究生处。
    8.各培养单位应在开题报告会结束后一周内将《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校研究生处备案并督促研究生完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相关内容,研究生开题报告及《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3)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存档。
 

研究生处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
1.1929cc威尼斯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
2.《研究生开题情况汇总表》
3.《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