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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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研究生处《2012年研究生复试情况说明》,结合我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学科选拔的原则,为了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潜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组建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科复试小组和试卷管理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朱丽霞 杨洪林 商卫星 康凤云 喻学林
学科复试小组:各学科点硕导组成,至少五人
试卷管理组:王敏 李满意
二、工作职责
1、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复试规定,制定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审查考生材料、确定拟复试名单。
(3)组织安排好复试工作,并负责监督指导复试小组工作。
(4)组织各学位点成立由5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专家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5)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课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和综合测试及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等;
(6)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负责审查考生的资格;
(8)根据各学位点考生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各学科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确定本专业复试的笔试科目;
(2)负责复试科目笔试试题;
(3)设计面试方案;
(4)制定面试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最终给出评语;
(5)结合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是否建议录取的意见;
(6)各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学院留存备查。
3、试卷管理组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一级机密保密制度进行试卷的保密工作。
(2)试卷袋必须由监考教师和监察人员共同拆封。
(3)评卷工作完成后,试卷交资料室统一保管。
三、复试内容与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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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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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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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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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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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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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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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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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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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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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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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历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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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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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3、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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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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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
1、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笔试成绩×0.6+复试面试成绩×0.3+复试听力成绩×0.1] ×0.4
2、录取
(1)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依次录取;
(2)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课程任一门低于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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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