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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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院部:
为做好2015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学院科研秘书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四)各二级学院事项。
各二级单位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学院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具体要求如下:
1.各二级单位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至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及专家评议。
2.形式审查结束后,返还项目负责人进行修改,各二级学院按照科技处通知时间统一收集并提交申报书最终版本。
(五)其他
1.《指南》于2014年12月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2.申请书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3.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注:请各学院将申报书及申报清单于2月10日前提交科技处,逾期将不再接收。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科技处自科项目办联系。
联系人:李杰燕 熊伟
电话:59367469
国家自科基金申报清单——XX学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