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2009年起,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原理部的青年学者们历时五年,完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全部50卷的集体学习。
五年来,他们平均每年安排10卷的学习,不定期地举办读书会,由两至三位报告人,分别报告学习体会,然后参会者就相关内容进行讨论,会后整理通报。通报的内容以报告人的研读笔记为主。五年坚持下来,颇为难得。本网将分期刊登这些通报的主要内容,其中一些个人体会明显具有学习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不成熟的痕迹,望网友予以谅解,以能够启发进一步的思考和讨论为盼。
第21卷研读会概况
2011年1月11日下午在马研院会议室召开了原理部《马恩全集》第21卷读书研读会,本次读书会的主要报告人为陈秋贵和李春华,会议由余斌主持。
陈秋贵的读书报告主要围绕本卷前半部分《马恩全集》第二十一卷中《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详细介绍了恩格斯关于原始社会的四种家庭的分析,两种生产理论的意义和国家的起源问题。李春华介绍和评述了本卷后半部分,主要谈了读《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感想和一些疑问。报告结束之后,与会者就报告中所涉及的一些问题和疑问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陈秋贵的研读笔记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读书笔记
一、写作背景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写于1884年3月至5月,是恩格斯晚年的一部著作,他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系统分析了原始社会的形成,通过对原始社会的婚姻、家庭、氏族、私有制的探讨,进而引出国家的起源问题,让人们认清国家的本质,并揭示了国家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该文首次于1884年10月以单行本形式在苏黎世出版,后多次再版,现流行的是第4版的文本。
恩格斯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方面是19世纪60年代之前,人们对原始社会的认识的缺失。正如《共产党宣言》里所说的“社会的史前状态,成文史以前的社会组织,几乎还没有人知道”,60年代之后许多西方的学者对人类学做出了研究,其中摩尔根所写的《古代社会》在人类学上有着重要的贡献;另一方面资产阶级学者为维护资本主义制度,极力掩盖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大肆宣扬私有制、阶级是历来就有的,国家的问题也被搅的含糊不清。这些言论严重地干扰了工人的运动,影响工人们对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看法。为了彻底破除这些干扰工人运动的理念,恩格斯觉得有必要阐述清楚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本质,在理论上做出说明。
另外一个原因是恩格斯为了完成马克思的遗愿,这是恩格斯写作这一论著的最直接原因。恩格斯在《起源》第一版序言就说道:“以下各章,在某种程度上是实现遗愿。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他的——在某种限度内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 “我这本书,只能稍稍补偿我的亡友未能完成的工作。不过,我手中有他写在摩尔根一书的详细摘要中的批语,这些批语我在本书中有关的地方就加以抄录。”
人类学的兴起,引起了马克思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对摩尔根所写的《古代社会》尤为重视,他从1881年5月至1882年2月,花了近十个月的时间研读了《古代社会》这本书,并作了大量的摘录、分析和补充。正如恩格斯对这本书的评价“摩尔根的伟大功绩,就在于他在主要特点上发现和恢复了我们成文历史的这种史前的基础,并且在北美印第安人的血族团体中找到了一把解开古代希腊、罗马和德意志历史上那些极为重要而至今尚未解决的哑谜的钥匙。”可以说,马克思是继承和发扬了摩尔根《古代社会》的主要观点,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在人类学上的新领域,但是马克思没有来得及写出系统的著作就逝世了,这一遗志由恩格斯来完成。
二、内容简介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简称“《起源》”)一文,是恩格斯根据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以及马克思生前对《古代社会》所作摘要和批语所写,《起源》基本结构是由第一版序言、第四版序言和九章正文构成。全文的主要内容有:第一版序言和第四版序言分别阐述了写作《起源》的缘由、两种生产理论、受两种生产制约的社会制度和国家的产生根源;第一章叙述了史前文化阶段和原始社会分期问题,把史前文化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前两个时代又分为低级、中级和高级三个阶段。
第二章专门探讨家庭的起源问题,通过对亲属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对比,认为家庭不是静止不动的,是从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而亲属关系是对家庭进步的记录。恩格斯总结了原始社会的四种家庭形式,从血缘家庭到普那路亚家庭,再到对偶制家庭,最后是一夫一妻制家庭,每个时代都与一种家庭形式相对应,直到比较固定的专偶制,也就到了文明时代。
第三章和第八章讲述了氏族到国家的发展历程。氏族制度是一切野蛮人所共有的制度,是国家产生之前的原始社会的主要社会特征。通过对易洛魁人和希腊人氏族特点进行了描述,得出了氏族到国家的发展过程。从氏族到胞族,再到部落,部落联盟,进而产生了国家和民族。
第五章到第八章讲述了雅典、罗马国家的产生。一方面在氏族时代,财富的集中,迫切需要一个机关来保障私人财产不受氏族制度共有制的侵犯,这样就产生了国家。另外,雅典民族法的出现,也对氏族制度起了一定的冲击作用。社会分工的进行,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也瓦解了氏族制度。
第九章讲述了私有制的起源和阶级的产生。恩格斯从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说起,那时候生产力不发达,人们靠集体劳动取得劳动成果也是集体共同所有。“家庭经济是共产制的,其中包括几个、往往是许多个家庭。凡是共同制作和使用的东西,都是共同财产”。
到了野蛮时代的中期阶段,劳动的差别,使得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分工,个体劳动出现了,牲畜有了货币的职能,个人间的交换开始盛行。随着第一次社会分工,财富的增加,也带来了奴隶制。“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也就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即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
到了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男子在家庭中地位的确立,一夫一妻制的实行,个体家庭逐渐成为一种可以与氏族相对抗的力量。这个时候,也出现了第二次社会分工,手工业从农业中脱离出来。奴隶制成为了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成为了社会的主要劳动力量。开始出现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
到了文明时代初期,出现了第三次社会分工。“此外它又加上了一个第三次的、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这时候出现了金属货币,随着贸易的扩大,财富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里,贫富差距也逐渐扩大,强制性的奴隶劳动成为社会赖于存在的基础。社会出现了两个对立面,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矛盾也日益激化。“一个这样的社会,只能或者存在于这些阶级相互间连续不断的公开斗争中,或者存在于第三种力量的统治下,这第三种力量似乎站在相互斗争着的各阶级之上,压制它们的公开的冲突,顶多容许阶级斗争在经济领域内以所谓合法形式进行。”这样这第三种力量就逐渐形成了国家。因此,恩格斯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也必然会随着阶级的消灭而灭亡。“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
三、对原始婚姻、家庭的研究
恩格斯根据摩尔根对原始社会家庭史的研究,通过对婚姻关系的来对家庭关系进行分析,从中揭示了氏族的产生、发展和解体的过程。恩格斯从家庭这一社会细胞入手,认为家庭在国家的起源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不是静止的,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从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发展,也是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恩格斯把这一发展过程分为了四种:血缘家庭,普纳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
在原始社会的初级阶段,并没有家庭,人们过着一种群婚制的生活。部落里的男女互为夫妻,以至于子女都只知道自己的母亲,而不知道自己的父亲,这也导致了妇女在部落地位的上升,也就有了母系社会。后来由于男女的身体结构方面的差别,在生产劳动中,男性的力量比女性大,占有的生产资料也多于女性,导致男性在部落中地位的提升,也就转入了父系社会。之后,子女开始继承父亲的遗产,促进了财产在家庭中的积累,使得家庭成为一种与氏族对抗的力量,也引起了氏族的解体,也可以说家庭是国家产生的基础。
(一)血缘家庭
血缘家庭是群婚制的一种形式,但是它比最初的群婚制有一定的进步。它排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只在同辈之间存在,包括兄弟姐妹都可以互为夫妻。
(二)普那路亚家庭
它比血缘家庭又进了一步,排除了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关系。由于排除了近亲结婚,所生的下一代必然会比仍然处于血缘家庭的部落要强大,也使得该部落的发展更加迅速。氏族也是由此而引起的,这种形式也是群婚制的高级形式。
(三)对偶家庭
对偶家庭是群婚制向个体婚制过渡的形式,对偶家庭是一个男性与一个女性结婚,但是这种形式比较脆弱,不稳定。它产生于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的交替时期,它是野蛮时代所特有的家庭形式。对偶家庭时代,已经进入了父系时代,妇女的地位被贬低,变成了丈夫的奴隶和生孩子的工具。也确立了男子独裁制,进入了家长制家庭,它有两个主要的标志,一是把奴隶包括在家庭内,二是父权家庭。
(四)一夫一妻制家庭
这种家庭形式是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交替的时期从对偶家庭中产生的,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这种家庭形式也叫专偶制,他比对偶制家庭稳定,这种关系已经不是双方可以任意解除的,只有丈夫可以解除婚姻关系。丈夫在家庭中处于统治的地位,子女要继承家庭的财产,丈夫为了避免非亲生子继承自己的遗产,要求妻子要绝对的忠诚。这种家庭形式也不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的,经济利益的成分更大一些。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长成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
四、两种生产理论的提出及其意义
关于两种生产的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他们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就已经提出了。但是,由于受到历史条件的限制,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直没有来得及对两种生产理论进行深入的探讨。两种生产理论与人类婚姻、家庭、国家的起源和发展有直接的关系。恩格斯在《起源》一书第一版的序言中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
两种生产理论明确指出了两种生产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两种生产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候,人类社会的发展受人类自身生产的制约比较大。劳动发展的时候,社会发展受所有制的制约较大。这两种生产是互相统一的,共同制约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保证人类自身生产的基础,人类自身的生产是促进物质资料生产的源动力。在当今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极度发达的情况下,人类自身的发展显得更为重要,这也是恩格斯认为人类要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主要观点。
五、国家的发展历程
私有制是国家产生的经济基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三大分工的进行。财富不再是氏族共有了,而是属于个体家庭所有。生产资料也出现了向个人集中的趋势,出现了穷人和富人两大阶级,富人对穷人的剥削,导致了这两大阶级的矛盾越来越激烈。就需要第三种力量来管理和缓和这种阶级对立,于是第一个奴隶主专政的国家便产生了。恩格斯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寻找国家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根源,从社会发展各个阶段上国家的发展、国家类型的变化中去研究国家问题。他以雅典国家、罗马国家、日耳曼国家为典型进行了剖析。总结恩格斯对三种国家形式的分析,可以看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外部条件只起延缓或促进作用。
既然国家是在私有制和阶级的基础之上建立的,那么消灭了私有制和阶级,国家也就会随之灭亡了。因此,恩格斯提出未来社会将是氏族社会“在更高形式上的复活”。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以追求财富为唯一目的的国家形式必然会被消灭,人类将会进入到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共产主义社会。
最后,恩格斯借用摩尔根的话“自从进入文明时代以来,财富的增长是如此巨大,它的形式是如此繁多,它的用途是如此广泛,为了所有者的利益而对它进行的管理又是如此巧妙,以致这种财富对人民说来变成了一种无法控制的力量。人类的智慧在自己的创造物面前感到迷惘而不知所措了。然而,总有一天,人类的理智一定会强健到能够支配财富,一定会规定国家对它所保护的财产的关系,以及所有者的权利的范围。社会的利益绝对地高于个人的利益,必须使这两者处于一种公正而和谐的关系之中。只要进步仍将是未来的规律,像它对于过去那样,那末单纯追求财富就不是人类的最终的命运了。自从文明时代开始以来所经过的时间,只是人类已经经历过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只是人类将要经历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社会的分解,即将成为以财富为唯一的最终目的的那个历程的终结,因为这一历程包含着自我消灭的因素。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
李春华的研读笔记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主要收集了恩格斯1883年5月-1889年12月的著作,包括《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又称《费尔巴哈论》)两部重要著作和其他论著。其中,《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写于1886年,最初发表在德国社会民主党的理论刊物《新时代》杂志第4期和第5期上。后经恩格斯修订后,前面加了一篇序言,于1888年出版了单行本。同时他还把马克思于1845年春写《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作为单行本的附录,也一并印行,以加深读者对全文历史背景的了解。
一、《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简介
核心思想:这是一部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来源及其基本原理的经典著作。全书通过分析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之间的批判继承关系,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理论来源和自然科学基础,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革命,并深刻分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领域中革命变革的实质。
历史地位:列宁也曾给这本书以高度的评价,他指出,它和《宣言》一样,“篇幅不多,价值却相当于多部巨著。”“在恩格斯的著作《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反杜林论》里十分明确和详尽地叙述了他们的观点,这两部著作也同《共产党宣言》一样,都是每个觉悟工人必读的书籍。”列宁把《费尔巴哈论》与《共产党宣言》相提并论,等量齐观,说明它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发展史上,是举足轻重、不可忽视的。恩格斯本人就不止一次地提到过它。例如,1890年9月,他在给向他请教,当时是柏林的大学生的约•布洛赫的回信中就指出:我也可以向您指出我的《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我在这两部书里对历史唯物主义作了就我所知是目前最为详尽的阐述。可以说,它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哲学领域内毕生战斗经验的总结,凝聚了他们一生的光辉思想,全部哲学思想的集大成。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体系的完整创立。
历史背景:关于这部著作的写作背景,1886年首次在《新时代》杂志上发表时并没有直接说明,而是在两年之后,就是1888年一单行本出版所作的序言中作了具体的阐述。既有直接原因、现实原因,也有深刻的历史原因,这个原因也就是为什么要全面评价德国古典哲学?恩格斯在序言中从三个方面说明了写作的原因。
1、系统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关系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多年的心愿。(多年的夙愿:深刻的历史原因)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之间的关系,划清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界限,全面论述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是马克思、恩格斯40多年前的愿望。1845年—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合作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两卷的巨著,实现了他们的这个愿望。在这本书里,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较为系统地研究、制定和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但是,由于反动当局的阻扰,这本书在马克思、恩格斯生前始终未能出版。此后40多年,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在一些著作中论及过黑格尔哲学,但都不够全面系统。至于费尔巴哈,则再也没有回顾过。直至19世纪80年代,由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和思想理论战线斗争的需要,恩格斯认为有必要重新回到这个题目上来,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关系,以实现他和马克思多年的心愿。
2、国际共产运动和思想战线斗争需要恩格斯全面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同德国古典哲学之间的关系。(现实原因:批判反动哲学思潮)当时马克思主义在欧美各国已有广泛传播,但新黑格尔主义和新康德主义等反动哲学思潮也日益泛滥,向马克思主义哲学进攻,并影响到德国社会民主党内,成为机会主义的理论武器。为了批判当时黑格尔主义和新康德主义,为了澄清当时德国社会民主党中的错误认识,为了澄清无产阶级世界观的界限,以保证工人运动能够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指导下胜利前进,也有必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关系全面说明一下。迫于这些情况,恩格斯认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德国古典哲学的关系做出科学全面说明是非常有必要的。
3、施达克对费尔巴哈做出错误评价直接导致恩格斯“欣然同意”全面评述德国古典哲学。(直接原因)丹麦哲学家社会学家施达克博士1885年写《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一书。在书中,他一方面反对当时德国哲学界对费尔巴哈的攻击,一方面又对费尔巴哈作了错误评价,认为“费尔巴哈是唯心主义者”。这说明施达克不懂得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准,也没有真正理解费尔巴哈哲学及其历史地位和作用。所以,当《新时代》杂志编辑部请恩格斯写一篇评价文章时,恩格斯“欣然同意”了。
二、主要思想和基本观点
概括地说有三个方面:
(一)揭示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阐述了辩证法发展观的基本思想;揭露了黑格尔哲学的体系和方法的矛盾;论述了黑格尔学派的解体和费尔巴哈哲学出现的意义。
1、揭示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阐述辩证法发展观的基本思想。恩格斯首先指出了德国古典哲学的阶级实质和作用。19世纪的德国和18世纪的法国一样,哲学革命也作了政治崩溃的前导。黑格尔哲学虽然被奉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但他的辩证法思想却是为资产阶级革命制造舆论的。
恩格斯以黑格尔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这一著名哲学命题为例,分析了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黑格尔这一命题,虽被看作是为普鲁士现存秩序作辩护的,但实际上隐藏着革命的内容。在黑格尔看来,不是一切现存的都是现实的,其中只有具有必然性的,因而也是合乎理性的东西,才是现实的;而现实的东西也不会永远都是现实的,在发展中也会丧失必然性、变为不合乎理性的、不现实的。这样,在发展进程中,以前的一切现实的东西都会丧失自己存在的权利,一种新的、富有生命力的现实的东西必然要取代旧的、正在衰亡的现实的东西。黑格尔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这一命题,就转化为另一个命题:凡是现存的,都一定要灭亡。(P307)
恩格斯集中地揭示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概括了辩证法发展观的基本思想。黑格尔哲学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质,就是它彻底否定了以为人的思维和行动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即关于永恒发展的思想。恩格斯吸取并向前推进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思想,论述了认识和历史发展的辩证法,指出,这种辩证哲学推翻了一切关于最终的绝对真理和与之相应的人类绝对状态的想法。它不承认任何最终的、绝对的、神圣的东西,认为一切事物都处在发生和消灭、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之中。辩证哲学本身就是客观的发展过程在思维着的头脑中的反映,这便阐明了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关系,划清了唯物辩证法和唯心辩证法的界限。恩格斯又指出,辩证哲学当然也有保守的方面,它承认认识和社会的每—个阶段对自己的时间和条件来说都有存在的理由,承认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每个阶段的必然性和稳定性。事物的运动发展,辩证法的革命性质是绝对的,事物的静止、稳定,辩证法承认的保守方面则是相对的。这就既反对了形而上学,又和相对主义、诡辩论划清了原则界限了。
2、黑格尔哲学的体系和方法的矛盾。恩格斯分析了黑格尔哲学的内在矛盾,揭示了黑格尔不能把辩证法贯彻到底的原因。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是无限的,这是黑格尔的辩证方法必然要得出的革命结论,但是他本人并没有明确地做出这种结论。这是由于他要建立—个以绝对真理来完成的体系。恩格斯指出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最终窒息了他的辩证法。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把某种神秘的宇宙精神即所谓“绝对观念”,看作是现实事物的本原,把发展看作是宇宙精神、“绝对观念”自我发展、自我认识的过程。这种发展,分为逻辑阶段、自然阶段、精神阶段,和这三个基本阶段相适应,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分为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三个部分。在第一阶段中,这种精神通过一系列纯逻辑概念的推演,到达“绝对观念”,这是最高概念,是这个阶段的终点。往后,“绝对观念”又作为第二个阶段的起点,“外化”为自然界。当自然界出现了人,就进入第三个阶段,“绝对观念”在人的精神的发展中,即在思维和历史中,最后完全认识了自己,结束了全部发展过程。黑格尔宣称,他的哲学就是对“绝对观念”认识的完成,就是绝对真理,从此,哲学便再也不可能发展了。与此相适应,他认为在历史中,“绝对观念”应当在等级君主制的普鲁士王国中得到实现。普鲁士王国就是历史发展的顶峰。很显然,这种保守的体系和他的辩证方法是相矛盾的。在黑格尔哲学中,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占主导地位,辩证方法从属于体系;这样,革命的方面就为保守的方面所窒息。恩格斯进一步指出了黑格尔得出极其温和的政治结论的阶级原因。黑格尔没有完全摆脱德国庸人的习气,也就是说,他是软弱的、同贵族妥协的德国资产阶级的思想代表。
恩格斯深刻阐述了从黑格尔哲学体系和方法的矛盾中应该得出的重要结论。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包含着极其丰富的思想内容,概括了以往哲学的全部发展,因此,对它应该采取科学的态度,要批判其唯心主义体系,发现和吸取其辩证法思想的珍宝。黑格尔哲学体系和方法的矛盾表明,必须放弃那种追求一举完成“绝对真理”的哲学体系,而要通过具体科学,通过用辩证法去概括这些科学的成果,去追求可以达到的相对真理,去一代一代不断发展人们的认识。黑格尔的体系作为体系来说,是一次“巨大的流产”,而黑格尔哲学的丰富成果和它的辩证方法的启示,使得超越旧哲学的历史局限成为可能,因此在黑格尔那里,以往那种作为“绝对真理”体系的旧哲学从此也就完结了。
3、黑格尔学派的解体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出现。恩格斯论述了在阶级斗争发展的基础上,黑格尔学派的解体过程。随着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的阶级斗争的发展,黑格尔哲学中体系和方法的矛盾不可避免地导致黑格尔学派的解体。30年代末,黑格尔学派分化为老年黑格尔派和青年黑格尔派。前者是资产阶级保守派,后者是资产阶级激进派。随后,在青年黑格尔派内部又发生了施特劳斯和鲍威尔关于福音故事如何产生的争论。他们批判基督教,但又都把精神当作历史发展的动力,包括施特劳斯和鲍威尔在内,都没有跳出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圈子。有重要意义的是,由于反宗教斗争的实践需要,大批最坚决的青年黑格尔分子终于摆脱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走上了唯物主义道路。费尔巴哈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恩格斯阐述了费尔巴哈哲学的意义。费尔巴哈的最大功绩,就是在唯心主义长期统治德国之后,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他坚决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决裂,宣扬了唯物主义。他的学说对马克思、恩格斯向唯物主义世界观的转变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恩格斯也分析了费尔巴哈学说的消极影响,费尔巴哈抛弃了连同辩证法在内的整个黑格尔哲学,但并没能制服这种哲学。对黑格尔哲学采取“扬弃”的态度,即抛弃其唯心主义体系,吸取其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实现哲学的革命变革是作为无产阶级思想家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要完成的历史任务。
(二)分析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论述了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意义;分析了费尔巴哈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和包括费尔巴哈哲学在内的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批判了施达克混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错误。
1、论述哲学的基本问题,分析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恩格斯总结人类认识的发展史,第一次经典式的表述了哲学的基本问题。他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P315)恩格斯结合宗教观念的产生和发展,考察了哲学基本问题的提出过程,着重论述了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及其意义。他指出,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是精神和自然界何者是本原,或者说,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即思维对存在的地位问题。哲学家由于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分成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P316)哲学基本问题的这个方面,是划分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唯一科学标准。哲学基本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现和概念中正确的反映现实?”(P316)即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对立的两种答案是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绝大多数哲学家对这个问题都作了肯定的回答,所有的唯物主义者都认为思维是对存在的反映,彻底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也认为世界是可知的。另外还有一些哲学家,如休谟和康德,否认认识世界的可能性,或者否认彻底认识世界的可能性。对这种不可知论,黑格尔和费尔巴哈都从理论上进行了批判。但是单靠论证,不可能彻底驳倒它。
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点,对不可知论作了彻底的批判,指出,“对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P317)既然我们能够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使它按照它的条件产生出来,为我们的目的服务,那就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这样,不可知论也就破产了。这是恩格斯在批判不可知论时,对马克思主义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观点的深刻阐发。马克思主义第一次把实践的观点引进认识论,作为它的基础,这就在认识论上实现了革命的变革。
2、分析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和十八世纪唯物主义的局限性。恩格斯指明了费尔巴哈对哲学的基本问题作了唯物主义的回答,他认为,物质的可感知的世界是唯一现实的世界;我们的意识和思维是物质的即人脑的产物。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而精神倒是物质的最高产物。这是纯粹的唯物主义。(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但是,他的唯物主义并未超出18世纪唯物主义的局限性。恩格斯指出18世纪唯物主义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有以下三个缺陷:(1)机械性。它把一切运动都归结为机械运动,企图用力学来解释一切自然现象。(2)形而上学性。它不能把世界理解为—种过程,理解为一种处在不断的历史发展中的物质。在它看来,物质运动只是简单循环、重复。(3)历史领域中的非历史观点,即唯心史观。它把历史看作是毫无联系的偶然事件的堆积,是供哲学家在说明各自历史观点时任意解释和引用的例证和插图的汇集,否认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恩格斯还指出费尔巴哈没能克服18世纪唯物主义的局限性的原因。(P320—321)这是由于他受反动当局的排斥,长期生活在穷乡僻壤,孤陋寡闻,不了解自然科学的新发展,脱离社会实践和现实阶级斗争。
3、恩格斯批评施达克混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错误。施达克认为,费尔巴哈由于“相信人类的进步”,追求“理想的意图”,承认“理想的力量”,所以是唯心主义者。恩格斯从道德理想同唯心主义的关系、人类从事活动的特点、哲学史的事实三个方面,批评了施达克的这种错误观点。
4、进一步分析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不彻底性,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批判了费尔巴哈宗教哲学、伦理学的唯心主义,指出了费尔巴哈停留在唯心史观的原因。
(1)批判费尔巴哈宗教哲学的唯心主义。费尔巴哈尖锐地批判了基督教,但是,他并不是要废除宗教,而是要使它完善化。他认为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关系,心灵关系就是宗教,认为人类各个历史时期相互区别的标志是宗教的变迁,把宗教看作是社会生活、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恩格斯对这些错误观点进行了批判。恩格斯揭露了费尔巴哈把宗教和人的感情关系混为一谈的错误及其唯心主义实质。指出,人与人之间的、特别是两性之间的感情关系,是自从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的;宗教则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将最终消失,而人们之间的感情却仍然存在。可见,人的感情和宗教并不是一回事。恩格斯批判了费尔巴哈夸大宗教在历史上的作用的唯心主义观点,“历史上的重大转折点有宗教变迁相伴随,只是就迄今存在的三种世界宗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而言。”(P328)而这些人工造成的世界宗教之所以能伴随历史的一定转折,完全是由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因此,不能把人类的历史归结为宗教的变迁史,归结为意识形态的变化。恩格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从根本上批判了费尔巴哈在宗教问题卜的唯心主义观点。指出,在以阶级对立和阶级统治为基础的社会里,人的感情总是有阶级性的,根本就无所谓纯粹的人类感情,我们更没有理由把这种感情尊崇为宗教。同样,如果把阶级斗争的历史歪曲为教会史的单纯附属品,那就使人们“对历史上的重大的阶级斗争的理解”(P329)成为不可能了。
(2)批判费尔巴哈伦理学的唯心主义。恩格斯揭露了费尔巴哈伦理学把抽象的人作为出发点的唯心主义实质。费尔巴哈在宗教哲学中谈到的人是抽象的人,他的伦理学把这种抽象的人当作出发点。费尔巴哈的伦理学,既是唯心主义的,又是形而上学的。费尔巴哈认为,追求幸福的欲望是人生来就有的,这是道德的基础。对己以合理的节制,对人以爱,这是费尔巴哈道德的基本准则。恩格斯指出,费尔巴哈的这种道德在实际生活中是根本不能实现的。关于个人追求幸福的欲望,要使它得到满足,就要和外界打交道,就要有一定的物质手段。在阶级社会里,对于没有这种物质手段的多数人,这就是空话。关于他人追求幸福的平等权利,对被剥削阶级来说,或者根本得不到承认,如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或者口头上得到承认,事实上无法享有,如资本主义社会。恩格斯以证券交易所为例,说明资本家投机获胜,是完全符合费尔巴哈的道德准则的。可见,费尔巴哈的道德是“完全适合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P333)费尔巴哈关于爱的说教,在阶级对立的社会里,只能起麻痹被剥削阶级的极其有害的作用。恩格斯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在道德问题上的一些基本观点,指出:费尔巴哈宣扬的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民族和一切情况的永恒不变的道德,实际上是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上,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有阶级性的。“每一个阶级,其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P333)
(3)费尔巴哈停留在历史唯心主义的原因。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不彻底的,他的自然观是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却是唯心主义的。恩格斯分析了他没有摆脱唯心史观的原因:尽管他把自然和人当作自己哲学的出发点,但是他所说的人是抽象的人,他不能找到通向活生生的现实世界的道路,没有“把这些人作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不理解人的社会本质;由于当时德国的状况,他被迫脱离了革命实践,不了解1848年革命的意义,不能随着实践前进,但是,费尔巴哈没有完成的历史使命,终归有人去完成。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在革命实践中,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崭新的“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
(三)系统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和它所实现的哲学革命,论述了辩证唯物主义特别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1、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思想来源和自然科学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过程中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结合(本章第1段—第5段)恩格斯首先阐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批判地继承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合理部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黑格尔学派解体过程中出现的唯一结出真正果实的派别,是马克思主义一派。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积极影响下,也返回到唯物主义观点,第一次对唯物主义世界观采取了真正严肃的态度,把这个世界观彻底地运用到所研究的一切知识领域。这种唯物主义不是也不可能是旧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而是和辩证法有机结为一个整体唯物主义。
恩格斯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自然科学基础,指出,18世纪末以前,自然科学主要是搜集材料的科学,把自然界当作既成不变的事物进行鼓励的研究,因此形成了形而上学的方法。但是到了19世纪,当自然科学进入到整理材料的阶段,由于它本身的发展,可以过渡到把各种自然过程作为有机的整体来研究,系统地考察事物的发展变化的时候,这就在哲学领域内敲响了旧形而上学的丧钟。自然科学的巨大成就,特别是细胞、能量转化和达尔文进化论等三大发现,证明世界是—个统一的物质世界,自然界的各个领域是相互联系的和由低级到高级发展变化的。“由于这三大发现和自然科学的其他巨大进步,我们现在不仅能够指出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够指出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P339—340)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此基础上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使自然观发生了根本的变革。
2、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及其基本原理。恩格斯首先阐明,要把唯物主义贯彻到底,贯彻到历史领域,归根到底就是要从事实的联系中,发现社会历史领域中的一般运动规律。社会历史和自然界不同,是在人们自觉的有目的的行动中发展的,但它和自然界—样,也是有客观规律的,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要发现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不能停留在研究人的动机上,而必须研究隐藏在人们动机背后的动力,即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这一任务,是一切旧唯物主义和黑格尔唯心主义都不可能完成的。
恩格斯进而说明如何发现隐藏在人们动机背后的动力。要研究使广大群众、整个民族和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要研究那些持久的、引起伟大历史变迁的行动的动机,通过研究这些动机去发现隐藏着的动力,即社会的经济条件,这样才能发现社会历史 客观规律。恩格斯在这里的论述,包含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原理。
恩格斯还阐明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动力。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在资本主义大工业出现以前,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人们不可能发现历史的动因和它们的结果的联系。大工业出现以后,由于经济关系、阶级关系非常简单化了,使人们探究历史发展的真实动因有了可能。法国历史学家曾指出阶级斗争的事实是理解中世纪以来法国历史的钥匙。从19世纪30年代起,无产阶级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阶级斗争更加尖锐化了。恩格斯指出,土地贵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三大阶级的斗争和它们的利益冲突是现代历史的动力”。(P344)恩格斯接着分析了这些阶级的起源和发展的原因,阐明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阶级的产生和发展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阶级斗争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P345)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是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恩格斯分析了欧洲封建社会末期以来的历史发展进程,深刻地说明了阶级斗争、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是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引起的、决定的,而生产关系的变化又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所以,人类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由于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彻底解决,只能通过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生产力得到解放。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
3、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恩格斯系统地阐明了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恩格斯首先分析里了政治、法律制度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任何政治斗争都是阶级斗争,这种斗争归根到底都是围绕着经济解放而进行的。因此,国家,政治制度是从属的东西,经济关系的领域是决定性的因素。传统的唯心史观颠倒了这一关系,把国家看作是决定性的东西。这种观点只看到问题的表面现象,实际上,国家的意志,总的说来是由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由某个阶级的优势地位,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决定的。(P346)国家的存在和发展归根到底都应该从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中得到说明。国家和公法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私法也是这样。近代欧洲国家的私法,如在英国、普鲁士、法国,都在不同的情况下,分别保留和利用了一些过去社会的法律的旧形式,但它们绝不是脱离经济关系的、超历史和超阶级的东西,而都是该国的社会经济生活条件的表现。法律也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恩格斯进—步分析了政治观点、法律观点、哲学、宗教等意识形态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有继承性,它要利用前人所创造的思想成果和思想材料,“任何意识形态一经产生,就同现有的观念材料相结合而发展起来,并对这些材料作进一步的加工”。(P348)唯心主义思想家,由此否认意识形态和经济基础的联系,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对这些思想材料如何加工、取舍,并向什么方向发展,是由利用它的那个阶级的经济地位支配的,“这些材料所发生的变化是由造成这种变化的人们的阶级关系即经济关系引起的。”(P351)因此,意识形态归根结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恩格斯概括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所实现的哲学发展中的革命变革。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不仅把旧哲学从自然领域中驱逐出去了,而且把它从历史领域中驱逐出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再是代替各种具体科学的“科学的科学”,而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概括和总结,是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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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华认为恩格斯在文中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为我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供了方法论,我们今天应坚持运用辩证法来正确看待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恩格斯在文中对费尔巴哈宗教观的批判,指出了宗教的本质,那么如何理解中国当前我国的宗教热问题?她认为,当前的宗教客观上对社会稳定、人们精神安慰等有一定作用,但从根本上说是消极作用,是一种欺骗,尽管是善意的欺骗。余斌认为,当前宗教热,与公有制经济地位的弱化有很大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失去安全感,对自身命运无法掌控,必然要寻求一种精神依托,那么,宗教就成为人们无奈之下的精神救赎。
余斌指出,恩格斯在文中对欧洲中世纪的作用提出了与众不同的看法。恩格斯说:“这种非历史的观点也表现在历史领域中。在这里,反对中世纪的斗争限制了人们的视野。中世纪被看作是由于千年来普遍野蛮状态所引起的历史的野蛮中断。中世纪的巨大进步——欧洲文化领域的扩大,在那里一个接一个形成富有生命力的大民族,以及十四和十五世纪的巨大的技术进步,这一切都没有被人看到。这样以来,对伟大历史联系的合理看法就不可能产生……”长期以来中世纪都是“黑暗”的代名词,人们一般都对欧洲中世纪加以否定。但恩格斯认为,它仍然具有进步的意义,这正是辩证法的观点。余斌由此认为,我们对“文化大革命”的看法也应一分为二,否则我们就很难形成对当前改革开放的历史成就的合理看法,很难形成新中国建国后六十多年来伟大历史联系的合理看法。
马研院博士后刘召峰针对“原著研读”的方式提出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是否可以在每次“马恩全集读书会”中加入对当今马克思主义研究最新成果的讨论。对于这个问题余斌解答道:目前读书会没有加入对最新研究成果的讨论,并不是忽视这个方面,在解读时多多少少都有针对当前现实的一些内容,但是要全面系统地做这项工作要等到三年之后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全部通读之后才能进行。这是因为,读书会的目的首先在于接触原著,接触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观点,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精髓有一个粗略的把握,并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如果在大家还对原著缺乏足够了解,在通读都还没有完成的基础上就讨论他人的研究成果,容易受到各种不成熟观点的左右,既无法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基本思想和实质精髓,又无法辨别当前学术研究中各种观点的正确与否。读书会将按照原定的计划一步一步地进行下去,全集通读完后,会针对某些篇章展开精读,并针对当前的最新研究成果进行深入的讨论。
(执行编辑:陈秋贵、李春华)